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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抵扣个税操作指南

作者:  发布:2022-03-23  点击量:

  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规定,捐赠者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。2021年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开放办理的时间为“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”。

      如果您在华中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参与捐赠,并获取了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,在办理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,只需提供公益捐赠票据的相关信息就可以办理税前抵扣啦!

      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公益捐赠抵税申报流程:


      第一步:准备捐赠票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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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第二步:开始填报

      下载“个人所得税”APP,注册账号,登录。

      点击进入“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”,选择开始申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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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点击进入“我需要申报表预算服务,切换标准申报,阅读标准申报须知选择“我已阅读并知晓”。

      填写基本信息,点击下一步。

      进入收入和税前扣除表单,划至最后点击进入准予扣除的捐赠额。      

      

      点击新增,填写相关票据信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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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如果您有多张捐赠票据,可在保存后继续“新增”,待全部捐赠票据登记结束后,即可进入下一步。

      所有捐赠票据信息登记完毕后,回到原来页面选择“分配扣除”,根据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合计数填写“综合所得捐赠扣除金额”,点击保存即可。

      感谢每一位有爱的您!公益路上有您相伴,是我们的荣幸!我们期待您继续与华中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并肩同行!提供新助力播种新希望!

      关于捐赠票据申请上的任何疑问,敬请致电027-87286178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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